SHR是雄激素受体抑制剂,用于治疗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
◆◆试验目的◆◆?主要研究目的
明确SHR对改善HSPC受试者的rPFS和OS是否优于比卡鲁胺。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和比较SHR相比比卡鲁胺治疗HSPC受试者的至PSA进展时间、至下次骨相关事件时间、至下次抗前列腺癌治疗开始时间和客观缓解率;受试者的安全性。
◆◆实验设计◆◆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
试验人数:
◆◆主要入组标准◆◆受试者须符合以下所有入组标准,才可入组本研究:
1.年龄≧18岁,男性。
2.体力状况ECOG评分0~1分。
3.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前列腺腺癌,且未提示神经内分泌分化或小细胞特征。
4.不能耐受或不愿意接受化疗的患者。
5.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NC≧1.5×/L;PLT≧×/L;Hb≧90g/L;TBIL≦1.5×ULN;ALT和AST≦2.5×ULN;BUN(或UREC)和Cr≦1.5×ULN;LVEF≧50%。
6.经研究者判断,能遵守试验方案。
7.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已签署知情同意。
◆◆主要排除标准◆◆受试者若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不得进入本研究:
1.既往接受过针对前列腺癌的化疗、手术、放射线外照射、近距离照射、放射性药物或试验性局部治疗(如射频消融、冷冻、高能聚焦超声等),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在C1D1之前,接受经尿道前列腺切除术或最多一个疗程的姑息性放疗或手术治疗,以治疗转移性疾病导致的症状(如脊髓压迫或骨疼痛),但必须在C1D1至少4周前施行。与这些治疗有关的所有不良事件必须在开始本研究治疗之前至少缓解为1级(根据NCI-CTCAEv4.03)。
2.既往使用过或计划在研究治疗期间使用第二代雄激素受体拮抗剂(如恩扎鲁胺、ARN-、ODM-)、酮康唑、醋酸阿比特龙或其他抑制雄激素合成的在研药物(如TAK-)治疗前列腺癌。
3.在C1D1前4周内,接受过以下治疗:5-还原酶抑制剂(如非那雄胺、度他雄胺);雌激素、孕酮类药物、雄激素、类固醇全身治疗(除外抗过敏目的的临时使用);已知有抗前列腺癌或降低PSA水平作用的植物药(如锯棕榈);其它临床试验的研究治疗。
4.经影像学确诊,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病灶。
5.计划本试验期间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6.已知对SHR片或比卡鲁胺片组分有过敏史者。
7.存在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或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他因素。
8.有癫痫病史,或在C1D1前12个月内发生可诱发癫痫发作的疾病(包括短暂脑缺血发作病史,脑中风、脑外伤伴意识障碍需住院)。
9.在C1D1前6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心脏疾病,包括:重度/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死、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和需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
10.在C1D1前5年内患有其他任何恶性肿瘤(已完全缓解的原位癌及研究者判定进展缓慢的恶性肿瘤除外)。
11.有活动性HBV、HCV感染者(HBV病毒拷贝数≧拷贝/mL,HCV病毒拷贝数≧拷贝/mL)。
12.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移植史。
13.在整个研究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0天内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患者。
14.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存在严重危害患者安全、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影响患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如控制不佳的高血压、严重的糖尿病、神经或精神疾病等)或其他任何情况。
◆◆山东研究中心◆◆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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